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德发改(2025)4号)批准建设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10-441800-07-01-906515),项目招标人为广州科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科德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法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是采购人自愿公开招标的招标项目,仅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完成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
2.2项目位置: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茗香路红旗茶厂。
2.3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红旗茶厂综合片区生产车间(03、04)进行修缮,总面积为3800平方米,修缮范围: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核心功能建筑,具体包括揉捻车间、烘干车间两大主体车间以及配套附属建筑(院士楼、办公楼、司炉房、发酵室、工具房、办公室、平房、拱廊、侧廊、连廊)修缮、加固、装修和室内陈列布展及周边景观提升等。
世界级茶文化体验平台项目拟对红旗茶厂旧址内揉捻车间、烘干车间及附属建筑(含院士楼、办公楼、发酵室、工具房、司炉房、平房、拱廊、侧廊、办公室、连廊等)进行修缮,修缮建筑面积约3624.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加固工程:对墙体、梁、柱、楼板开展加固,解决结构安全隐患,保障建筑整体承载能力。拆除工程:拆除局部后加墙体,恢复文物建筑整体平面布局。楼地面工程:修缮或恢复原灰砂地面,还原历史地面风貌。屋面工程:简瓦屋面整体揭顶重铺并更换支撑构件;砖薄壳屋面整体加固且重做防水;钢筋混凝土板屋面修复裂缝并重做防水;砖砌平板屋面整体加固且重做防水。门窗工程:按原形制重新制安木门窗,恢复后期封堵的窗及门洞。附属构筑物修缮工程:对烟囱、拱廊、侧廊等附属构筑物进行修缮。(具体规划指标以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布展面积约2080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为三号生产车间及四号生产车间,其中三号生产车间布展面积约为676平方米,四号生产车间层布展面积约为1252平方米,连廊面积152㎡。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8000.00万元,其中室内展厅陈列建安费约为2845.07万元。
2.5招标内容: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策展概念、叙事逻辑与流线、空间整体设定、重点效果设定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2.6设计服务期限: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2.6.1设计服务期限:详见《设计合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8前期服务机构
2.8.1机构名称: 广州承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8.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3.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或招标失败,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46号401。
5.3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00~10:30(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46号401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现场考察
7.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8.2最高投标限价为76.5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费
8.3.1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提供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承担合同一切风险、义务、责任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费,也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及支付。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8.3.2 室内展厅陈列创意方案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9.其他事项
9.1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地图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2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6321074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2栋504室
9.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泽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zxjs.com)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科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2栋504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6321074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泽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46号401
联系人: 余工
电话:19200249886
招标人(盖章):广州科德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泽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本声明,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或项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